
【61岁道爷教徒弟针灸被罚十万,没收费没害人,网友吵翻了】四川南充,一位61岁的老道爷,因为教徒弟针灸,被人举报非法行医,罚了5万。老头气不过,外出云游去了,结果罚款没交,又给加了5万,变成十万了!他这才急了眼,赶紧去申请复议,说罚得太重。
这位道爷姓邱,入道快三十年了,正经拿过道教传度证。
老人家平时除了清修,也收些俗家弟子,他也懂针灸,据他自己说,这是祖上传下来的手艺。
但他没考过医师资格证,严格来说,没那个本本。
他教徒弟,主要就是在一块互相扎着练习,他反复跟弟子们念叨,自己练练行,可千万别拿这个去外面给人看病挣钱,那是违法的。
有时候熟人朋友有个腰酸背痛,找他帮帮忙,他也就顺手给扎两下,从来不收钱。
他觉得这就是个帮忙,人情往来,跟“行医”是两码事。
可问题就出在这“帮忙”和“人情”上。他以前有几个徒弟,后来闹掰了,退过拜师费。
谁承想,2025年4月,就是这几个人,反手一个举报,把他给告了,说他非法行医。
卫生部门接到投诉,肯定得来查。
这一查,针灸用的针、酒精棉球这些器材,都在他那摆着,证据确凿。
到了8月1日,处罚决定下来了:认定为非法行医,没收那些针具器械,还罚款人民币5万元。
5万块,对一个清修的老道来说,这不是个小数。
邱道爷觉得自己冤透了,我这就是跟徒弟们研究研究,也没靠这个捞钱,怎么就这么大罪过?
一赌气,他收拾包袱,真出去云游了,也就是走了,罚款的事,他压根没打算理。
他这一走,可把事闹大了。
你不理,法律程序可不等你。
到了2026年2月份,因为他逾期不缴纳罚款,按照规定,又给他加处了5万元的罚款。
这下前后加起来,整整十万!
不光这样,相关部门还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。
这下邱道爷傻眼了,云游也游不安生了,赶紧回来,提起了行政复议。他的理由就一个:罚得太重了,我这情节轻微,也没造成什么大的危害,十万块,这不符合“过罚相当”的原则。
卫生部门也说了,非法行医这个行为,性质比较严重,不在“首违可以不罚”的那个清单里。
你针灸,这明明白白就是医疗行为,只要没有医师证,你给人扎了,那就涉嫌违法。
5万块的罚款,已经是法律规定的下限了,没多罚你。
这事一出,网上可就吵翻了。
很多人觉得老头儿挺冤,就是传授点手艺,也没图利,罚个几千块警告一下得了,上来就五万,还翻倍,确实有点狠。
也有人打了个比方,说那我在办公室,同事手划破了,我给他贴个创可贴,我这也算“非法行医”吗?这不成了笑话吗?
当然,这个比方有点极端,但反映了很多普通人的困惑:生活中这种基于好意的、非营利的简单帮助,和法律认定的“行医”边界到底在哪?
邱道爷这个事,恰恰就卡在这个模糊地带上了。
核心是行为性质,不是有没有收钱。
很多人以为,我没收钱,就不算行医,根据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和《医师法》的规定,只要是开展了诊疗活动,就进入了医疗行为的管理范畴。
什么是诊疗活动?
就是通过各种检查,用药物、器械、手术这些方法,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、缓解病情、改善功能、帮助恢复健康的活动。
针灸,用针具刺激穴位来缓解病痛,这完全符合“用器械……缓解病情”的定义。
所以,邱道爷给徒弟扎、给熟人扎,这个“扎”的行为本身,就已经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“行医”行为。
关键在于你干了这个“活”,而不在于你为这个“活”收了多少钱。
没收钱,可能在量罚时作为“无违法所得”从轻考虑,但改变不了行为违法的性质。
“非法行医”罚得重,是有深层考虑的。
法律对非法行医设置比较重的处罚(比如本案最低5万起),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权。医疗行为有专业性,更有高风险。扎错位置、消毒不严,可能导致感染、神经损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。
法律用高额罚款来震慑,就是要杜绝任何无资质的人碰这个领域,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。
从公共安全的角度看,这个门槛不能放低。
邱道爷的委屈点,在哪呢?
法律也讲“过罚相当”,这就是邱道爷申请行政复议的核心依据了,他觉得罚重了。
从情节看,他确实有特殊之处:
1. 主要在师徒、熟人小范围进行,带有传承和交流性质;
2. 反复强调不能对外行医,有一定风险防范意识;
3. 没有证据证明造成了危害后果;
4. 没有以此牟利。这些情节,在法律上属于“轻微”。
行政处罚不仅要合法,还要合理,要罚得让当事人心服,也让百姓觉得公平。
说到底,法律是刚性的底线,但执行时也需要考量具体情境,实现惩戒与教育的结合。
邱道爷的行为踩了红线,该罚,这个没得说。
但怎么罚,罚多少,才能既维护法律权威,又让人感受到公平,这确实考验执法智慧。
最终,这个事的结局,还得看行政复议的结果。是维持十万的罚款,还是酌情减免,咱们拭目以待。
大家觉得网上配资炒股,这事该怎么判才合适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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